第二章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疾控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履行着不同的慢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职责和任务,应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一、目标按照各级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疾控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重点内容、预期成果与时间安排,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各类机构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和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二、内容和方法(一)工作计划根据上级或本级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方针政策、慢性病防控规划、工作重点、机构职责,结合辖区特点,以自身机构职责和工作范围为基础,确定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 制定一段时间(通常为“年度”)的具体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内容一般包括: 1、背景与依据:工作计划制定的现实意义与政策依据。 2、工作目标与指标:工作计划期望达到的效果与阶段性指标。 3、主要任务:为达到工作目标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4、具体措施:为完成主要工作任务需要采取的措施。 5、保障措施: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与保障。 6、时间进度:各项具体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7、考核与评价:明确考核与评价的执行部门、主要内容和方法等。(二)实施方案根据工作计划,针对特定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与办法,提高工作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内容一般包括: 1、工作目标:工作期望达到的具体效果和阶段性目标及指标。 2、工作内容与方法:具体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方法及要求。 3、实施步骤:工作执行的关键环节、时间进度等。 4、组织落实:保证实施的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与保障。 5、质量控制:对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进行控制的方法。 6、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时间安排。 7、评估:对工作开展的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评估。三、任务(一)疾控机构 1、各级疾控机构根据本级工作职责,于每年年初制订本年度慢性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