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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实施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情况研究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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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对原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检察官法》进行修正补充。明确确立主任检察官在检察实践中的法律地位。把权、责、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制定具体主任检察官制度方面! 各地检察系统除根据自身条件、特点因地制宜以外。应尽快地提交统一立法草案,由省级院甚至更高的决策机关统一出台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详细规定, 方便各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合作。第三、创新履职保障机制。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过程中一个突出问题是“利益跟不上”、“跟进保障”不足。主任检察官由于承受的工作强度大, 担负责任重, 工作标准高, 有必要为其提供甚至是提高工作条件和利益保障。建立主任检察官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包括建立检察官分类管理、工资职务序列、办案津贴、晋级晋职优先以及住房、医疗、社会荣誉等保障待遇; 对于担任主任检察官期间业绩突出的助理检察员, 应当适时任命为检察员, 增强主任检察官岗位的吸引力, 通过改革建立起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整合现有人才资源的有效机制, 引导优秀检察官向检察业务工作集中,向执法一线集中。四、结语 5 通过前文的考察、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 贵阳市各人民检察院对于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改革一开始就有着通盘考虑, 并作了详细、周密的配套性制度安排, 改革的幅度涵盖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等从办案主体、办案组织到办案权限在内的整个办案机制。虽然贵阳市各人民检察院的改革在理论上仍然存在可进一步商榷之处, 但经由本次改革, 我市的检察院已经形成了一套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对当前的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和体制改革都有反思。注释: ①龙宗智:《检察机关办案方式的适度司法化改革》,载《法学杂志》 2013 年第 1 期。②陈旭: 《建立主任检察官制度的构想》, 《法学》 2010 年第 2 期。③潘祖全: 《主任检察官制度的实践探索》, 《人民检察》 2013 年第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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