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 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 、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九、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