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处理。各单位分别于 201 2年6月20 日前和 201 2年11月 20 日前将整改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年终总结材料报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审计整改是适应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求,是构建现代化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审计价值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二)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局纪检监察、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切实把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好。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掌握工作动态, 加大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审计整改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依法立案调查。(三)讲究方法,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查摆问题与整改建制相结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实物核对、实地查看、查阅台账、个别谈话、案例剖析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四) 认真总结, 健全机制。审计整改既要着眼当前, 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 认真总结, 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