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 严格执行船上各客舱旅客的定额人数,防止人员在船体某些地方过于集中, 亲自监督指挥。 6.6 停泊值班时,巡视船舶及四周环境,注意船位、信号(灯号)、系泊设备是否正常;掌握水情、气候变化。 6.7 严格执行航行交接班制度和值班制度。负责航行及通讯设备、助航仪器、资料图纸和工属具的管理。 7. 轮机长职责 7.1 熟悉公司各船舶的机械性能,熟练操纵各种机械。 7.2 轮机长是轮机部的主要负责人, 承担机械安全监督与保障的义务, 并协助船长做好船舶营运服务质量的管理工作, 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落实。保证船舶机电和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满足船舶安全生产的需要。 7.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汇编机电维修养护计划。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确保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版次: 01修改次数: 00页码: 01- /37 航线运行手册编号 01 10 适航状态。 7.4 船舶出现故障时, 协助维修员及时排除, 不能排除的写出书面报告。 7.5 建立机械运行档案, 及时检查船舶文书登记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维修检查工作的监督。 7.6 严格执行船舶防火、防污有关规定。 7.7 根据主机实际功率, 进行检测调整与技术攻关, 使主机工况达到良好状态。 7.8 定期组织进行防火、应急等演练, 检查教育工作人员掌握应急灭火等设备的性能与使用方法 8. 轮机员职责 8.1 在轮机长领导下负责轮机部的设备管理, 安排、协调轮机部日常工作,保证轮机部生产秩序正常进行。 8.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纠正、制止各种违章操作行为,监督、防止机舱油类跑、冒、滴、漏, 严格执行船舶防污染及“三废”处理的有关规定。 8.3 根据年度预防检查计划, 负责编制航次预防检修计划并组织人员实施。 8.4 航行中轮流值班, 对本班主副机安全运转负责, 停泊时轮流值护船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