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2017小学教师岗位竞聘方案范文3篇1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来教学成绩名次每进一档的计 0.2 分, 取六年平均分。( 双学科计算办法同单学科一样,若当年双学科均为优秀的鼓励加 2 分,取平均分; 担任中心学校一级机构领导职务的教学成绩取同岗位教师教学成绩平均数的 1.5 倍; 担任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取平均成绩的 1.3倍; 中心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取平均成绩的 1.1倍(若以上人员自身有教学成绩,则按就高计算) 。经中心学校安排担任其它无法量化成绩的学科教师或教育管理岗位教师教学成绩取同岗位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数。) 4. 辅导: 任期内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乡(校) 级汇演、汇展获得一等奖的分别计 4、2、1、 0.5 、 0.3 分; 二等奖的分别计 2、1、 0.5 、 0.3 、 0.2 分; 三等奖的分别计 1、 0.5 、 0.3 、 0.2 、 0.1 分。按最高奖只计算一次。(四) 教科研方面 1. 论文:任期内发表论文( 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加 4 分,市、县教研刊物发表的参照同级一等奖计分; 获奖论文按国家、省、市、县一等奖分别加 4、3、2、1分, 二等奖分别计 3、2、 1、 0.5 分, 三等奖分别计 2、1、 0.5 、 0.2 分。以上按任期内最高 1 篇计算,不重复累计。 2. 赛课:任期内在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评选中获奖的,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6、5、4分; 省级计 4、3、2分; 市级计 2、1、 0.5 分; 县级计 1、 0.8 、 0.5 分; 校级计 0.5 、 0.3 、 0.1 分。按最高级计算一次,不重复累计。 3. 课题:任期内承担市级课题研究的组长、副组长分别计 1、 0.5 分,承担课题研究的教师计 0.2 分,未结题的减半。 4. 荣誉: 任期内获得省、市、县“教坛新星”或类同于“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计 4、2、1分。按最高级计算一次, 不重复累计。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