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 7____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 2. 2承包人未安排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 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 2. 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6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发包方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合同签约地点: _____ 省____ 市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