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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方及时联系调整; 6.3 .4 保持船舶不发生横倾,当已受油舱装入 2/3 舱容时,应正确调整下一受油舱的进油阀,以防舱满溢出。当最后受油舱装入 3/4舱容时,应要求供油方降低供油速度,需停泵时要及早通知供油方; 6.3 .5 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立即执行《应急反应程序》,按溢油应变部署表中的职责分工采取措施,迅速控制溢油扩散,回收清除溢油。 6.4 加油结束时注意下列事项: 6.4 .1确认供油管已扫净残油,关闭加油总管截止阀,打开验油阀无残油滴漏时,方能拆除加油管; 6.4 .2关闭、封好所有阀门、盲板; 6.4 .3滴落甲板上的污油,及时消除干净; 6.4 .4集油槽落入残油时,在清除干净后方能将下部放残孔打开; 6.4 .5加装燃、润油完毕,应将加装的时间、地点、数量等情况详细记入《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燃润油加装纪录》; 6.4 .6通知当班驾驶员加油结束。 7 船舶垃圾防污染管理 7.1 船舶垃圾管理 7.1.1 船舶按《73/78 防污染公约》附则 V及其修正案的要求配备《船舶垃圾记录簿》、《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垃圾公告牌》。 GHAF--0 6 7.1.2 船舶垃圾的存放与管理应严格按《73/78 防污染公约》附则 V及其修正案的要求进行。 7.1.3 船舶垃圾严禁排入海中,应在船舶靠岸时送岸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7.1.4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应按照 IMO 的指南制定,并由船舶指定专人执行,计划中应包括垃圾收集、储存和处理的书面程序以及船上设备使用程序。 7.2《垃圾记录簿》船舶《垃圾记录簿》应按要求认真记录、签字。 8 污染事故对污染事故,应执行《事故处理规定须知》。 9 相关记录《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垃圾管理计划》《轮机日志》《燃润油加装纪录》《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加油计划》注:以上记录保存期限均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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