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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94KB

文档介绍
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姓名张三单位玉林市美好中学参加工作后的主要经历起止时间在何地、何学校、何单位学习或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学习、工作内容任何职 200 2 -09 ~20 03 -07 深圳万利公司工作房产推销推销员 200 3 -08 ~20 06 -06 玉林市和谐小学( 民办) 任教小学语文、品德、美术教学教师 200 6 -07 ~20 07- 08 在玉林市做个体生意 200 7 -09 ~20 10- 07 玉林市美好中学任教初中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科组长 20 10 -09 ~20 11- 07 广西教育管理学院学习脱产学习教育管理学员 20 11 -08~今玉林市美好中学任教初中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教务处副主任经审核,我校张三同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共计 9年。此材料已于 2014 年9月2日-9 日在本校公示,群众无异议。玉林市美好中学(盖章) 审核人: 2014 年9月 11日说明: 1、教育教学工作年限作为我市职称评审中的专业工龄。它应以实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来核算。在普通高校读书、教育实习、待业、脱产学习进修和从事非教育教学工作等经历不算专业工龄。 2、在民办学校任教且办理了人事代理的经历可计算专业工龄。要求: 在民办学校任教的经历要在上表单列一行, 在单位名称后注明民办。现所在单位审核时, 可要求其提供人事代理机构或现档案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3、各学校要认真审核并盖章, 审核人要签字。申报人必须按照学校核准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来填写《评分核实表》中“专业工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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