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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地震办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品等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并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2.《地震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震发救[2007]13 0 号) 第十六条地震应急预案实行逐级分类备案制度。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备案。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 应当报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部门备案。其中,100 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地震应急预案, 还应当报中国地震局备案。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地震部门和中国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中国地震局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地震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专项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震部门备案。街道、社区专项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地震部门备案。重大活动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举办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震部门备案。【受理条件】 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 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3. 地震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 4. 应急保障措施明确; 5. 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6.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收件材料】 1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表 2 份; 2. 地震应急预案 1份;( 包括: 地震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件)。【运行流程图】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无需审批或其它不能办理的事项 1个工作日内︵即办︶补齐【公共服务备案类】地震应急预案备案运行流程图申请 2. 作出备案决定(林华) 单位人员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单位人员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通过, 出具《即办件收件单》不通过作出准予备案决定的, 出具准予备案决定书, 并签发《送达回执单》单位受理(林华) 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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