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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高中语文 第二课 克己复礼学案 语文版选修《论语选读》(四川专用)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94KB

文档介绍
C .曾是以为孝乎 D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解析 A 项与例句相同,均为判断句。 B 项为主谓倒装句。 C 项为宾语前置句。 D 项为介宾短语后置句。 5 .下列加点的词解释正确的一项是(B) A .郁郁乎文. 哉文:文采 B .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不议:无可非议 C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 手足错:错误 D .有酒食, 先生.. 馔先生:老师解析 A 项中“文”,完美。 C 项中“错”通“措”,放置。 D 项中“先生”,年长者。 6 .下列各组中,加点词的用法和意思都相同的一组是(B) A. 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投诸. 渤海之尾 B. 是. 可忍也是. 谁之过与 C. 八佾舞于. 庭君子于. 其言,无所苟而已 D. 礼云. 礼云,玉帛云乎哉钟鼓云. 乎哉解析 A项“诸”,之乎/ 之于。 B项“是”,均为代词,这。 C项“于”,在/ 对于。 D 项“云”,助词,用在重复的同一词语的后面/ 说。二、阅读鉴赏(一) 课内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7~8 题。宰我问:“三年之丧, 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 礼必坏; 三年不为乐, 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女安, 则为之! 夫君子之居丧, 食旨不甘, 闻乐不乐, 居处不安, 故不为也。今女安, 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 子生三年, 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 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 7 .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1) 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 废弛(2) 新谷既升. : 登,谷物登场(3) 衣. 夫锦: 穿(4) 期已. 久矣: 太,甚 8 .翻译文中画横线的句子。(1) 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译文: 陈谷已经吃完,新谷已经登场,钻火改用木料经过了一个轮回,满一年也就可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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