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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故意杀死施虐丈夫被判缓刑案[1]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99KB

文档介绍
的杀人, 以及“大义灭亲”的杀人, 等等。在我图, 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非经人民法院依照严格法律程序作出的死刑判决, 不得被剥夺, 即我国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处死他人。具体到本案, 被告人刘双是在不堪忍受其丈夫即被害人张伟雄长期家庭暴力虐待,而导致的杀人案件,我国法律一贯禁止“以暴制暴”, 毫无疑问, 被告人刘双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但本案量刑的法律适用问题, 应与普通杀人案件区别对待, 不但要重视法定处罚情节,还必须重视酌定处罚情节。关于“情节较轻”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 被害人有过错, 因为被害人有过错的杀人和无过错的杀人, 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杀夫案中, 被害人的过错是十分明显的, 本案被害人张伟雄过错较为典型, 在案发当天有杀人未遂的情节,在量刑中要予以充分考虑。第二,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杀夫的动机可以反映其杀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轻。在审理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杀夫案时, 不能仅看被告人当时的某一行为, 而应结合其遭受家庭暴力的时间延续性。本案被告人刘双长期受到家庭暴力虐待, 更有甚者, 案发当日凌晨, 被害人有杀人未遂的违法犯罪行为, 案发时被害人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刘双感觉无助绝望而产生杀人动机, 据此, 可以作为认定属于情节较轻的杀人的理由。第三,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杀夫案是一种特定的杀人案, 应把它和一般的杀人案件加以区分。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杀夫是在特定情景下引发的, 不会引起再次犯罪。本案被害人的父母还向法院提出对刘双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口头和书面请求。基于刘双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和上述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本案属于较典型的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案件, 二审法院鉴于被害人的父母已对刘双给予谅解, 并考虑今后子女的教育抚养等社会问题,对被告人刘双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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