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HL2015-1009 8 投标须知适用范围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招标人”系指大连市中心医院。 2、“投标人”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应商。 3、“招标代理人”系指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5、“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应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一、总则 1、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 (1 )招标内容: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采购预算: 380 万元人民币。注: 本项目中的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可投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 3、投标人除须满足前附表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 被有关部门列为政府采购不良投标人的。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