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会,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 5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技措工程进度,制定并执行安全奖惩制度。 6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7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8 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9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10对通风防尘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 11负责矿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8 12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 12次。五、副矿长(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合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主持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兑现。 3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顶板管理措施,改进顶板管理工作。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提高顶板管理水平。 4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落实。 5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解决和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6负责组织制定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7负责抓好矿井安全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8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通风防尘工作措施、方案的实施。 9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 10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11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12配合总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 13 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 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