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检审工作。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的维修保养。Р(5)负责为供应商、承包商及客户等相关方提供本公司的安全环境方针及安全承诺等应为公众所知的本企业信息。按规定为客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提供产品安全技术的咨询服务、提供安全、环保等资料信息。Р(6)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要求。Р(7)确保化学品采购符合消防、安全及环保规定。Р(8)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等书面资料。Р(9)按规定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Р(10)为处理产品运输过程产品外泄异常情况提供服务,审核客户建立的运输过程产品泄漏事故应急方案。Р(11)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储运设施的管理工作。Р(12)参加企业内货物运输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Р(13)承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Р(14)辨识岗位及活动范围内的危险危害因素,制定、落实控制措施,防止各种伤害和事故。Р七、附则Р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Р2、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实施本制度的成绩,应列为干部晋升和工资晋级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失职而造成事故者,应根据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Р3、本制度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Р4、各单位结合本制度原则和自身特点,须进一步制订和细化安全生产责任。Р八、本制度于2017年12月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