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5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大连XX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和实施的各类安全教育工作和所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管理人员、公司员工(包括芯入职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转岗人员)等。安全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负责公司直属机关和部门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授权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所属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受聘工作。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岗位相关应急处理预案、职业病的预防知识等相关内容。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公司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主要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基层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场所,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过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必须经过统一组织的考核,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需填报缺考申请,并统一安全补考。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公司安全部统一组织参加市安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取得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续签聘用合同,考核试卷由公司统一归档保存(三年以上)。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