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特别是敌后抗日根据地,我军的作战原则是主动灵活的游击作战,更要充分的发扬民主,发挥群众的作用。 1940 年 3 月颁布的《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中正式确定了军人俱乐部的名称,并制定了《连队军人俱乐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了军人俱乐部的性质、任务、组成和内容。《罗瑞卿在连队政治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指出,军人俱乐部的组织及其工作,是我军政治工作的特点之一, 在我军政治工作上,有着悠久的光荣传统军人俱乐部是全体军人的一种群众性的组织,一种课外学习的组织,一种文化生活的组织, 一种团体生活与正当的娱乐生活的组织,军人俱乐部的工作可以帮助全体军人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活跃与提高部队情绪,可以深入全体军人关于军事政治方面的学习,可以帮助部队生活的改善,可以促进部队体力的加强。他还强调,军人俱乐部的工作与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此,针对抗战时期各部队在军人俱乐部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仅有组织没有工作,或者有某些形式上的装饰,而无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少数人包办的组织,而不是与广大群众生活有密切联的组织等问题,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加强了军人俱乐部的建设。首先,依据政工条例统一了军人俱乐部的名称,废止了救亡室的名称; 其次,规定了军人俱乐部的时间为课外活动的时间,强调俱乐部的组织,必须吸引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加,不应只是少数干部与少数党的活动分子包办; 第三,强调军人俱乐部的工作中心,应该是抓住有助于军政教育的补助教育性的各种活动、文化娱乐工作、体育活动以及经济委员会的工作; 第四, 理顺领导关系。强调军人大会的民主,也是有限度的军人大会是在连长与指导员的指示和领导之下进行的。军人大会无权成立决议要连队首长来执行,决议也只能是建议。这些指示和工作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军人俱乐部工作的开展,使军人俱乐部在抗战时期逐渐成为军政工作实施的有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