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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生的诊疗模式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在安排转移支付时要予以适当倾斜。(二十八) 拓宽全科医生的职业发展路径。鼓励地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招聘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要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全科医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基层单位全科医生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 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流动机制, 鼓励全科医生在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流动。专科医生培养基地招收学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基层执业经验的全科医生。七、相关保障措施(二十九)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 推动修订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规, 提高医生执业资格准入条件, 明确全科医生的执业范围和权利责任, 保障全科医生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医生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 明确自由执业者的职业发展政策, 引导医院医生到基层提供服务,鼓励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三十) 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 建设以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为临床培养基地, 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实践基地的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政府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教学实践活动给予必要支持;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补助。卫生部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临床培养基地、实践基地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 制定全科医学师资标准, 依托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建设区域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重点支持基层实践基地师资的培训。(三十一) 合理规划全科医生的培养使用。国家统一规划全科医生培养工作, 每年公布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名单及招生名额, 招生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各省(区、市) 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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