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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存农民工工保资障金的申请报告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119KB

文档介绍
记录 1 首次交存交存金额人民币万元首次交存(办理)时间年月日记录部门南宁市建设委员会(盖章) 2 变更事由拖欠升级降级减交先予支取增补减交金额人民币万元余款数额(不含利息) 人民币万元变更日期年月日记录部门南宁市建设委员会(盖章) 3 变更事由拖欠升级降级减交先予支取增补减交金额人民币万元余款数额(不含利息) 人民币万元变更日期年月日记录部门南宁市建设委员会(盖章) 4 变更事由拖欠升级降级减交先予支取增补减交金额人民币万元余款数额(不含利息) 人民币万元变更日期年月日-5- 记录部门南宁市建设委员会(盖章) -6- 附件 4: 先予支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通知编号: 单位: 经查实或经双方认定,你公司建设或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为:) 拖欠(农民工)等人工资款元,现根据南府发〔 2007 〕 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从你单位已存入南宁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中划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人民币万元的资金到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专用帐户(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专用帐户: ) ,专项用于支付该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请给予配合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签领人: 日期: 抄送:南宁市财政局-7- 附件 5: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申请致: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开户行帐户企业申请退还理由(注:填不下可加附页) 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意见(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审查意见(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注:请施工企业退拨时认真核对财务帐目上的款项(已含利息)。-8- 主题词: 劳动保障工资制度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 年4月 18 日印发(共印 8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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