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调研报告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99KB

文档介绍
对其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权威认定, 逐步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依据审计结果决定升退免。(三) 明确监交主体限时离任交接。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 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监督移交。交接工作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办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监交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 从而形成了分类管理、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监督管理格局。(四) 规范交接程序亮明交接事项。要求离任领导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之后, 正式工作交接之前, 对任期内经济事项及各项工作进行清理、总结, 并准备书面经济事项交接材料。一是核对冻结时的现金和银行存款, 列出任期末的债权债务、重大经济决策等相关资料, 填写经济事项交接表。二是由接任领导对自己关心的有关情况向离任领导作提问。三是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经交接双方和监交成员单位共同签字后各持一份备案, 组织部凭交接书办理调动手续, 同时作为下一次经济事项交接的依据。(五)严明交接纪律确保顺利实施。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干部离任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拖延、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 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津贴; 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三、取得的成效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我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创新做法,是对“一把手”权力制衡、规范离任交接的一项具体举措。虽然刚刚起步, 但已初显成效, 制度出台以来, 我们已先后对名职务拟调整的县级“一把手”“审批权”进行了冻结, 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离任交接。我县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逐步规范, 离任交接工作也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一)为 12 下一页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