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 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 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 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 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 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 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 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乙方应与商- 10- 户承担连带责任, 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 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 须履行以下义务: (1) 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 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 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 季度/ 半年/ 年) 次; (2) 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 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 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 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 季度/ 半年/ 年) 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 妥善保留相关记录, 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 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 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 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 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 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 有效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