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 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 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 加强纪律执行, 严查违纪行为, 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不唯票、唯分取人, 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 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 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 维护群众利益, 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 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 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四)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 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 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 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完善相关制度, 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 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五) 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 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 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 谁就要受到追究, 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 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 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