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谁建谁命名的, 有的违反了地名管理法规。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地名标志的管理、保护工作, 全面调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资源, 加强对地名工作的宣传,号召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地名工作,爱护地名标志, 为区划地名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规范农村社区名称。把握好找好记的原则, 新建的农村社区在命名时尽量与社区驻地的村名相统一, 也可选择能反映当地历史文化传统的名称。三是城镇建筑物、住宅区名称应建立注册登记制度。建立地名注册登记制度,是规范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的有效手段。如: 住宅小区、建筑物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在申报项目用地的同时向同级地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由接受申请的地名管理部门审批。凡是没有办理名称审核批准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给办理选址意见书。四是加强和规范地名命名必须做好地名规划工作。地名规划是城镇地名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是实现地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地名命名规划, 地名工作就会出现盲目性、随意性和被动局面。地名规划就是要体现超前意识, 实行超前管理, 使城镇地名命名更名与城镇建设规划同步进行。有了一个科学、完善的地名命名规划蓝图, 地名命名更名就有了遵循的依据, 就可以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关。***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与兄弟县市相比也有很多不足。在下步工作中, 我们将在济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注重弘扬*** 优秀传统文化,开拓进取, 务实创新, 为全面完成地名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XX 全市地名工作调研座谈会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