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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稿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4 |  大小:122KB

文档介绍
凭证的,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第二十四条记账凭证科目应当明细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预算经费收入和支出,属于标准计领的公用经费、生活费填至款级、项级或者目级明细科目,属于项目经费、专项经费填至目级以下明细科目,属于直接开支经费应当全部列入目级以下明细科目;预算外经费收入和支出应当填至二级明细科目;其他科目按有关规定填制。第二十五条记账凭证摘要应当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 (一)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应当写明收付对象、结算种类和收付款项内容; (二)经费支出业务应当写明领报人、报销内容等; (三)向上请领和对下供应业务应当写明文件号(决算通知 10 书编号)或者决算种类、承受单位、经费用途等; (四)转账业务应当写明转账依据和对应科目; (五)调整账目业务应当写明被调整账目的记账凭证日期、编号及原因; (六)实物资产增减业务应当写明财产物资名称、数量和保管使用单位; (七)往来款项业务应当写明相关单位和业务内容。第二十六条款项支付业务凭证, 应当先由审核岗位人员审核, 报经领导审批,会计岗位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再由出纳岗位人员复核确认付款,登记日记账,每日结账核对库存现金后,转会计岗位人员记账;款项收入业务凭证,由出纳岗位人员填制《收入呈报单》报经领导审批后,再由会计岗位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出纳岗位人员登记日记账,每日结账核对库存现金后,转会计岗位人员记账,审核岗位人员复核;经费收入业务凭证和转账业务凭证,由会计岗位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并记账,再转审核岗位人员复核。纳入集中核算的基层单位的款项收付业务凭证,由单位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核,报经单位军政主官审批,出纳人员复核确认付款并登记日记账,每日结账核对库存现金,定期转财务部门审核岗位人员审核,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书,会计岗位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记账,核算单位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意见书进行调账。第二十七条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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