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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光镇地方志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5 |  大小:153KB

文档介绍
大部分土地为占农村人口极少数的地主阶级( 祠堂庙宇) 所占有, 而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只占少部分土地。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使广大农民陷入贫穷、落后,使农民过着困苦的生活。 1949 年 12月 19 日,湛江市解放,市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各区成立办事处。 1950 年4 月,成立市人民政府,区成立区公所,农村普遍成立行政村和农会,全面开展清匪反霸、退租退押(简称“八字”运动) ,农民迫切要求推翻封建剥削制度,进行土地改革, 实行耕者有其田。 1950 年 12月, 中共湛江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的指示, 决定在全郊区开展土地改革(简称土改)运动。新鹿区为郊区土改运动的试点。 1950 年 12月 11 日,新鹿区 14 个行政村以 11 个村为试点开始土改, 1951 年5 月结束, 历时半年。试点以后, 在新鹿区全面铺开土改运动,到 195 2 年 10 月,郊区全面土改结束,历时1年5 个月。然后进行复查,从 1952 年 11月8 日开始, 至 1953 年5 月结束,历时近 7 个月。土地改革运动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 中立富农, 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剥削制度。以贫雇农为主的农民协会, 是土地改革队伍的主要形式和执行机关,它保证了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完成。土地改革运动主要做法分为三步: 第一步, 扎根串连, 组织队伍。第二步, 划分阶级, 分配土地。第三步, 民主建设, 发展生产。 12.1.1 扎根串连组织队伍中共湛江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 加强了郊区土改工作的领导, 抽调干部成立湛江市土改工作团, 各区成立土改工作组。土改队(组) 进村后, 首先召开群众大会以及各种小型会议,运用黑板报、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土地改革法》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 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 发展农业生产”的土改路线, 做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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