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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部收费岗管理方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八、收费岗票据管理1、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由专人从管理处指定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收费员交接班记录表》上;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专人负责整理核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应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负责人,由票据管理员登记保管,与存根一起保存;3、停车发票由专人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车场出入口岗交接班时6须将发票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收费员交接班记录表》上,停车费满500元时要连同发票存根一起上交到管理处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九、摩托车、自行车管理1、摩托车、自行车由指定的通道通行,停放在固定的停放点,停放点明确标识(包括防盗标识),责任明确。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存取方便,无乱停、乱放、叠放等现象,秩序员督导执行;2、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十、停车场员工处罚制度1.不按车场收费标准操作,非法抬竿后登记虚假记录者的行为罚款100元;2.不仔细对照车牌号码,对免费卡或月卡,车卡不符私自放行的罚款100元;3.虚报公务车辆或虚报公司及总公司领导安排放行的罚款100元;4.私自收取丢失临时卡车辆卡费的罚款100元;5.私自帮临时卡进出车辆提前消卡谋取利益罚款200元;6.不按车场收费标准操作,多收,少收或贪污,发现贪污行为的罚款200元;7.因工作失职(擅离岗位、睡觉、不按章办事等),导致车辆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以上行为由财务和车场主管共同监督,对发现三次以上行为的员工做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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