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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整改方案3篇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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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可根据实际将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的内容填入支部工作手册中。(三)集中整顿宽松软党组织。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换届选举不及时、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由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四)认真开展内部督导。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促检查部直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各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应知应会内容等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五)加强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坚持把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要重点围绕严格组织生活总结支部工作法。部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择优向工委推荐支部工作的先进典型。(六)组织好年底述职评议考核。要把解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等问题作为年底各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情况报告报送直属机关党委,全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四、有关要求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各司局、各单位自查和直属机关党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将按照“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方式,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利的党组织,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请各司局、各单位于11月底前将本司局、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直属机关党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fbzsjggh@,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单位名称+专项整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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