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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一、二类)维修开业条件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534KB

文档介绍
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质量检验人员一类汽车维修企业≥3人,不能兼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2人,不能兼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经培训,熟悉汽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业务接待员一类企业应至少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两岗,可由允许兼职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价格结算员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两岗,可由允许兼职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机修人员一类汽车维修企业≥5人,不能兼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3人,不能兼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经培训,熟悉所从事汽车机修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电器维修人员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各≥1人,不能兼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9经培训,熟悉所从事汽车电器维修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钣金(车身修复)人员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各≥1人,不能兼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经培训,熟悉所从事汽车钣金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涂漆(车身涂装)人员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各≥1人,不能兼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经培训,熟悉所从事汽车涂漆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燃气汽车专修人员燃气汽车维修企业应配备燃气汽车燃气供给系统维修作业及检验人员不少于1人。经培训,熟悉汽车燃气供给系统专业技术。□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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