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教育过程中是否有对立情绪,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等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的人员,落实专门责任人进行严格管控,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对家庭特别困难的,了解其现实情况和表现,落实帮扶。全区共排查重点矫正人员71人,其中假释14人,保外就医4人,缓刑53人,主要是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性犯罪人员。XX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各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实,主要核实有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尤其是对于监外执行人员韩某,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医院了解病情,入户走访,及时获取其身体情况信息和思想动态;针对思想积极、职业稳定、社区2服刑表现较好的则进一步进行积极的思想教育和引导。经调查,全区无一例漏管。二、详细查阅矫正人员档案。本次排查详细检查了重点矫正人员人员档案材料,经查,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汇报记录和书面汇报思想材料齐全,建立了执行档案、管理档案、辅助档案。此外,司法所为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一个矫正小组,每个矫正小组都与司法所签订了《矫正责任书》,并且每周召开社区矫正人员排查分析工作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和需求,适时调整具体管控方案。每名矫正对象也都签了《保证书》。检查过程中,对法律文书或管理档案不齐全的,要求及时补齐。三、完善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报告制度。一是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应对有效。二是落实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违法犯罪等重要情况的,司法所应当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司法局。通过排查走访,实现了对社区矫正人员“五清”、“三不”即: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清、生活状况清、社会关系清、现实表现清,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参与上访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