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后果者,视情节程度接受处罚。4.1.5监空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电池的充电工作,按工作时间8小时更换电池一次,确保保安队员对讲机正常轮换使用。4.1.6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对讲机电源开关,以保护和延长对讲机使用寿命。4.1.7对话要求:呼叫方先报自己区域,并讲“收到请回答”。接受方回答“收到”呼叫方简明扼要的表诉呼叫内容,接受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4.1.8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扣处5-50分。4.1.9无故不接听对讲机的每次扣10分,由此影响工作的,加扣50分。4.2手电筒的使用管理制度4.2.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使用原则,每个岗位10配发对讲机一部。责任到人,损坏者按价赔偿。发放的手电筒只用语夜间工作,其他时间不地乱用。4.2.2手电筒发放到中、夜班各治安员,各治安员负责对领用电筒进行保管,充电由个人负责,每次上班使用,上班未带来使用,每次扣10分,三次以上扣50分,未保管好或未充电导致上班无法正常使用开展工作的,每次扣除20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5.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5.1.1专职消防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报警、喷淋系统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5.1.2区域的当班治安员负责看护、检查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5.1.3区域当班治安全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员每月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5.1.4专职消防管理员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建立档案资料,注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5.1.5消防设施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禁止使用位经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