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025532.5级280270265抗冰(盐)冻掺粉煤灰最小单位水泥用量(42.5级水泥)(kg/m³)280270265注:①掺粉煤灰,并有抗冰(盐)冻要求时,不得使用32.5级水泥;②水灰(胶)比计算以砂石料的自然风干状态计(砂含水量≤1.0%;石子含水量≤0.5%);③处在除冰盐、海风、酸雨或流酸盐等腐蚀性环境中、或在大纵坡等加减速车道上的混凝土,最大水灰(胶)比可比表中数值降低0.01~0.02。严寒地区路面混凝土抗冻标号不宜小于F250,寒冷地区不宜小于F200。在除冰盐、海风、酸雨或流酸盐等腐蚀性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混凝土路面和桥面,在使用硅酸盐水泥时,应掺加粉煤灰、磨细矿渣或硅灰掺合料,不宜单独使用硅酸盐水泥,可使用矿渣水泥或普通水泥。4.1.3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高温施工时,混凝土拌合物的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否则应采取缓凝或保塑措施;低温施工时,终凝时间不得大于10h,否则应采取必要的促凝或早强措施。外加剂的掺量应由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引气剂的适宜掺量可由搅拌机口的拌合物含气量进行控制。实际路面和桥面引气混凝土的抗冰冻、抗盐冻耐久性,宜采用本规范附录F.1、F.2规定的钻芯法测定,测定位置:路面为表面和表面下50mm;桥面为表面和表面下30mm;测得的上下两个表面的最大平均气泡间距系数不宜超过表4.1.3的规定。表4.1.3混凝土路面和桥面最大平均气泡间距系数(µm)公路技术等级环境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严寒地区冰冻275300盐冻225250寒冷地区冰冻325350盐冻275300引气剂与减水剂或高效减水剂等其他外加剂复配在同一水溶液中时,应保证其共溶性,防止外加剂溶液发生絮凝现象。如产生絮凝现象,应分别稀释、分别加入。配合比参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水灰(胶)比的计算和确定根据粗集料的类型,水灰比可分别按下列统计公式计算:碎石和碎卵石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