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政治、经济等社会组织。第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魁一个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第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基层性的特点。(2)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包括两个方丽:一是基层人民政府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指导关系;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基层人民政府的协助关系。两者之间的指导和协助关系保证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与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中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容?(1)《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故任何非审判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国家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在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法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行政公署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人民法院的任期与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均为5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我国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若干人、检察员若干人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由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自治区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