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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清理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及确认管理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有害,易燃易爆区域清理、检修或立体交叉作业时,清理、检修单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审批,双方需派专人监护清理、检修区域内的作业。Р第十五条“三方确认”职责划分Р1、生产人员即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或岗位设备主操,负责对清理、检修方进行生产情况、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交底,主动联系、关闭或切断待修设备相连通的电、水、气(汽)、料源,确认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的警示标牌。Р2、作业电工负责切断动力电源和操作电源,并分别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标牌,确保清理、检修设备处于无电状态。Р3、清理、检修作业的负责人组织所有清理、检修人员根据现场作业环境,做好清理、检修前的安全准备,即危险预知、预案,事故防范措施、应急处理等。Р4、三方确认完毕,措施到位,分别由生产人员、停电人员和清理、检修负责人,填写“三方确认”单(见附表),签字生效。工作结束,清理、检修负责人通知生产岗位人员验收,验收合格,由生产岗位人员通知电工送电,并依次签写工作完毕确认单,存档备案。Р第四章检查与考核Р第十六条对于大型的、危险性比较大的清理、检修作业,要做到跟踪检查。Р第十七条对于一般性的清理、检修作业实行随机抽查。Р第十八条对不执行本制度的,将按本单位绩效管理考核方案考核,造成事故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Р第五章附则Р第十九条检修、清理作业程序和“三方确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实现作业之间互保和联保,有助于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Р第二十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检修、清理作业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对于检修作业中的危险作业,除必须按照以上程序执行外,还要符合《危险作业审批和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Р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暂由公司氧化铝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解释。Р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并随着公司发展需要而适时修订。Р附表:检修、清理作业三方安全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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