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 ”世界计量日、9月质量月、“10.14 ”世界标准日、“12.4 ”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大型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1 年3月20日至 5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 开展调查研究, 制定步骤, 明确重点, 分解任务, 抓好试点, 培训骨干, 落实组织、宣传、迅速进行动员部署。(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1 年5月30日至 8月30日,一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 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安排表;二是采取有力措施, 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1 年8月30日至 10月15日,“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五六”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五六”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范围予以表彰。四、活动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是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依法治国的有益探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现实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广泛动员,确保活动深入全面开展。(二)、明确工作责任。“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直接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各村(居) 、各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把“法律六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确保抓出成效。(三)畅通信息渠道。在活动中,各村(居)、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汇总有关工作情况, 及时总结经验,典型推广,畅通信息渠道,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局。(五)完善考核奖惩。各村(居)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采取量化目标考核,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