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如有病、事假等, 需提前向领导请假,以便安排顶岗。 12. 发现员工私拿公司的物品, 不徇私情, 查明情况予以扣留, 并向领导报告, 听候处理. 杜绝公司员工营业中进入更衣室。 13. 当班人员不得闲聊、嬉笑、打闹、看报、吃东西、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积极配合公司总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对员工更衣室每月不定期的检查。 14. 保安人员要坚持原则, 不徇私情, 如有违犯, 从重处理. 五. 保安部交接班岗位职责 1. 每晚上岗前 30 分钟在经理或主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内容含: 当班情况、可疑的问题、需解决的问题、完成任务情况、合理化建议等, 双方在值班交接本上签名. 2. 交班和换班时, 如发生意外的情况, 由交班人员负主责进行处理, 待问题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3. 交接班应在执勤现场进行, 并可逐项、逐段对清查情况、设施设备情况以及消防情况进行重点交接。六、突发事件处理如果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应及时通知现场主管或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处理解决, 并注意清理一切尖锐可作为武器的物品, 及时劝阻客人以防事态恶化。如果阻止不了事态发展时, 应及时通知保安部经理, 并把客人劝出场外, 防止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消费。七、奖罚制度 1. 未接董事局的指令而造成突发事件的处理不当,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极度负面影响,由保安经理负全责。 2. 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和阻止,造成的损失由保安经理负全责。 3. 保安部的工作跟进不及时和工作态度不配合,导致公司负面影响由保安经理负责。 4. 董事局有权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保安员予以解雇,并不做任何赔偿。 5. 董事局有权任免保安部员工,但保安经理全权负责任职工作。 6. 保安经理如违约, 应提前 15 天通知公司, 否则扣除总工资的 50% 作为赔偿。如公司需解除合约应提前 7 天通知,否则补发 7 天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