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日下午致电 C& R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撤销其要约。问:在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情况下,利德有限责任公司、 C&R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本案参考结论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利德有限责任公司﹑ C&R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合同已有效成立。 11 、解除合同案情简介 2003 年2 月,圣亚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 A&A 有限责任公司订购花生 5000 吨, 销售合同规定,从 3 月开始,每月装运一批,每次装运 500 吨,分 10 次,于 2003 年12 月运完。圣亚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第 3 批花生时发现有黄曲霉素, 黄曲霉素是至癌物质,不适合食用,因此要求 A&A 有限责任公司撤销以后各批装运的合同。问: 如果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圣亚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主张撤销以后各批装运的合同? 本案参考结论圣亚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无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12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案情简介 2003 年2 月,圣亚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 A&A 有限责任公司订购花生 5000 吨。货船在安德卫普装穿以后直接驶向旧金山。途中船舶货舱起火, 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 命令采取紧急措施, 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 但由于主机受损, 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到附近港口修理, 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新加坡。事后经过统计,事故总共造成如下损失: 1、 2000 吨花生被火烧毁。 2、 1500 吨花生由于灌水不能食用。 3 、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火烧坏。 4 、雇用拖船支付费用若干。 5 、因为船舶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及船舶的燃料。问:在上述各项损失中,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本案参考结论 1与3 属于单独海损。 2、4 、与 5 属于共同海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