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债权人的效果。4、对第三人的效果。 1 、对破产案件的效果。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 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处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 破产宣告以前, 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 例如取得担保, 在短期内清偿债务) 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 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2 、对债务人的效果。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1)债务人成为破产人。(2) 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3) 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4)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与清算有关的法定义务。 3 、对债权人的效果。破产法对破产宣告后的债权行使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 (1 )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2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由担保物获得清偿。(3) 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4) 无担保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4 、第三人的效果有如下情况:(1 )破产人占有的属于他人的财产, 其权利人有权取回。(2) 破产人的债务人, 应当向清算人清偿债务。(3) 持有破产人财产的人,应当向清算人交付财产。(4) 破产人的开户银行, 应当将破产人银行账户供清算人专用。(5) 待履行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时, 相对人享有相应的权利。(6) 破产无效行为的受益人, 应当返还其受领的利益。 61. 清算组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答:(1) 清算组是依破产法的规定, 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特别机关;(2) 清算组是负责执行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机关;(3) 清算组是以自己名义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独立机关; (4 )清算组是随破产清算程序终结而解散的临时机关。 62. 简述破产清算组的职责。答: 1、接管破产财产。 2 、管理破产财产。 3、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权利。 4 、履行破产财产的对外义务。 5 、制订和实施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