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制止一切损坏和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行为。 1.5 对不遵守服务区安全管理制度的扰乱服务区治安秩序者, 秩序维护部将按照有关法规采取必要措施。 1.6 对在本服务区范围内进行盗窃、诈骗、破坏安全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者, 报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秩序维护部巡逻员检查制度 2.1 巡逻员对服务区实行 24 小时监视巡逻,严厉制止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堵塞交通,违法乱纪等行为发生。 2.2 巡逻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职责。熟悉服务区内各种设施、设备, 消防系统及工具配置情况。及时处置各种事故隐患。 2.3 对一切会造成服务区及客户利益损失的行为,将依照服务区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处理,并做好记录后上报。 2.4 巡逻员应尽职尽责, 严禁聊天、嬉戏打闹、严禁在固定岗位隐蔽地带、娱乐场所、运动场地滞留,确因工作需要,滞留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 2.5 巡逻中发现工程设施、设备等不安全隐患, 或不保持清洁卫生情况, 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后上报。 2.6 巡逻中严禁私自进入病房及相关区域。如发生意外情况, 需得到帮助, 巡逻人员能协助解决的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因及时上报值班主管。并认真做好记录后上报。 2.7 协助客户解决实际困难,配合各个部门其他工作。消防检查制度 3.1 对消防设施设备按月按时进行一次消防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3.2 按既定消防训练方案, 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实战训练或演习, 使义务消防队做到防火工作常备不懈。 3.3 随时检查所辖队员对消防器具使用掌握的实际情况,提高“义务消防队”的实战能力。 3.4 随时检查服务区内消防情况,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 发现违章及时制止纠正,并做好详细记录。车场检查制度 4.1 随时检查车辆登记情况。 4.2 随时检查车位使用情况,合理利用车位。 4.3 检查车场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维持车场秩序。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