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者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已经安排上岗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4)工程开工前,外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提前到安保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以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到安保部备案。 5)工程部对所有外包项目都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6)外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项目安保部对其进行监督。 7)外包单位所承接的各专业公司的施工任务,由各专业公司进行指导,分析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制定控制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导书。 8)外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档案,30人以上的队伍配备专责安全员。 9)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五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责任心要强,熟悉本专业技术,具有高中以上的学历并接受过安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第 8页共 53页 10)资质审查的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证书; 经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特殊工种的培训考试及上岗证等);安全施工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备安全施工的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作业文件及考核办法。 2临时用工管理: 1)项目部因工程需要聘用临时用工的时,应与项目部综合办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并到项目安保部登记,建立个人安全档案。 2)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工要接受身体检查,不适应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 3)各专业公司聘用的临时用工,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五、记录管理 1项目部发包的外委工程的外包单位资质由计划经营部和安保部双重保管。 2临时用工的注册、登记由综合部和安保部双重保管。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