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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某饲料厂管理制度汇编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对总经理负责。5、工作权限(1)质检科独立先例质量监督检查权,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其它部门必须配合执行。(2)对所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棉粕生产、经营环节,有权监督检查。(3)质检科对产品质量有行使一票否决的权力。(4)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有权决定不得放行使用。(5)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生产过程不符合规定的成品有权决定不得放行销售。(6)有权决定收回有质量问题的已售出产品。10(7)有权决定拒绝使用验证不合格的设备、设施。(8)有权对质量偏差、质量事故提出改正措施,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6、工作责任(1)由于组织协调不够,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出现产品质量负责。(2)由于没有认真进行质量监督,致使棉粕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负责。(3)对没有认真进行供应商审计、棉粕自检、产品批次记录审核等各种质量体系的审计工作而造成的后果负责。(4)对各种质量信息的统计、报告不及时、不准确负责。二、质检科经理岗位职责1、主题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本厂质检科经理的主要工作范围、权限、责任,以全面进步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GB/T21264-2007标准要求,并持续改进提高。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质检科经理明确工作职责范围之用。3、职责本文件适用于经理助理负责起草,质检科经理负责审核,经理批准,质检科经理负责实施。4、任职资格与经验要求(1)具备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棉粕生产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有极强的质量意识。具备部门经理所要求的决策管理,有协调、计划、督导能力。5、工作责任(1)由于组织协调不够,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负责。(2)对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失控导致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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