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加强银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管理的通知川银监办发(2009)199号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在密码管理员输入密码时应回避。五是自助设备钥匙使用完毕应交给除密码管理员以外的第三人统一入柜或入库保管。四、加强对自助设备服务商维修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各行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自助设备维修人员上门维护时可能危及客户信息安全的管理和防范。一是各银行要与自助设备服务商签订协议。协议中要明确维修人员的身份确认方式、存储设备管理、服务商应承担的保密责任以及服务商应对维修人员过错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二是各行要建立维修人员上门维护自助设备的全程陪同制度,涉及使用存储设备的,原则上由银行科技人员全程陪同。三是维修人员上门维修自助设备不能使用任何自带的存储设备。对维修人员需要使用的硬盘、光盘、优盘等存储设备全部由银行提供,使用完后应归还银行,不能带走。五、采取多种方式对自助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规范操作行为各行除通过纸质文件进行培训外,还可将本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流程、风险防控措施制作成 PPT 、视频文件等形式对自助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六、自助设备安全管理各行要规范设置各种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并定期检查, 确保自助设备安全运行。一是各行要对自助设备安装密码输入遮挡装置, — 5—为客户提供安全的自助设备使用环境。二是各行要与公安部门联合, 加大自助设备日间、夜间巡查力度, 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在自助设备张贴虚假信息或安装附加装置窃取客户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三是离行式自助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达到公安部门制定的安全标准。各市(州)银监分局,四川银监局成都各县(区、市)监管办事处要认真督促辖内银行业机构加强自助设备现金业务管理,并及时反馈有关问题。特此通知二○○九年十一月二日主题词: 金融监管案件防控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通知内部发送:局领导,办公室,案防办,各监管处。联系人:罗岗联系电话: 028-61886522 四川银监局办公室二○○九年十一月二日印发(共印 31 份)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