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乙方支付 3.1 条的定金后 3 日内,缴足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3.3 甲乙双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三日内, 双方会同境外第三方银行签署股权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乙方股权转让款的 40% 共计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境外托管帐户; 3.4 第二笔款项支付: 乙方将转让款的 40% 共计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境外托管帐户后三日内,甲方应即办理股权变更申请, 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 甲方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变更审批并取得投资人变更为乙方的目标公司的新的外商独资企业批准证书当日, 乙方应即授权境外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相当于股权转让款的 40% 共计人民币 664 万元的资金划转甲方。 3.5 甲方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变更审批并取得投资人变更为乙方的目标公司的新的外商独资企业批准证书后 3 日内, 甲乙双方会同境内第三方银行签署股权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乙方股权转让款的 40% 共计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境内托管帐户。 3.6 第三笔款项支付: 在取得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变更批准后, 甲方应即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申请; 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当日乙方应即授权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股权转让款的 30% 的人民币万元资金划转甲方。 3.7 尾款的支付: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60 个自然日,乙方应即授权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股权转让款的 10% 的人民币万元资金划转甲方。 4 本意向书签署后, 乙方可以展开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 甲方应对乙方的尽职调查提供协助, 尽职调查应在意向书签署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论符合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前提条件, 并且未发现可能对乙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后,双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5 本意向书将包含通常适用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地号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