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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11年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登记及回报制度 15.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各项操作规程至少包括: 1. 血液标本采集相关操作规程 2. 血液入库出库检查规程 3. 血液质量检查规程 4. 临床输血相关检测操作规程 5. 临床输血相关诊疗活动操作规程 6. 试剂配制相关操作规程 7. 仪器使用相关操作规程第四十四条严禁不合格的血液入库和出库,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有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与信息反馈的制度。第四十五条采集血样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采血器材。第四十六条供血者和受血者血样应密闭或封口后于 2-6 ℃条件下至少保留至输血后 7 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第四十七条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提倡成分输血, 大力推广自身输血,逐步提高自身输血的临床应用比例。- 10- 第四十八条提高红细胞使用率,合理使用新鲜冰冻血浆、病毒灭活血浆和普通冰冻血浆,不得使用原料血浆。第四十九条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履行用血审批手续, 不得使用无血站(中心血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以及非指定的采供血机构供应的血液(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调拨的除外)。第五十条输血科(血库)应指导取血人员做好血液运送过程中冷链的保护,有权拒绝非医护人员取血。第五十一条严格执行输血前检查、核对制度,保证临床用血安全。第五十二条发生重大输血事故或血液质量问题时应当由医务部门、临床用血科室、输血科(血库)共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三条开展的业务技术范围(见附件 2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第五十四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输血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输血科负责人为输血质量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输血科所有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第五十五条开展输血质量全程监控, 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 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建立输血科( 血库) 会议制度( 科务会), 定期对输血质量和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评估与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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