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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控工作管理规定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所需要的各种记录和录像资料,严禁监控人员私自涂改监控记录, 删节篡改监控录像。第二十八条对收费人员要监而有控, 协助收费员处理好车道内发生的特殊情况, 及时纠正收费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不得接受收费人员钱物,严禁吃、拿、卡、要、或与收费人员一起贪污作弊等违纪行为发生。第二十九条对违章违纪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放人情车或以权谋私。第三十条监控室操作平台及设备上不准摆放水杯、及液体物品, 操作台上只准摆放工作所需要的记录本及工作所需的物品并且要做到摆放整齐。第六章报告制度第三十一条遇有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和外部人员参观交流,监控负责人或指定监控员要向带队最高领导敬礼。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三十二条对于能及时准确发现收费人员贪污作弊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相关监控人员元奖励。第三十三条监控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的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元,并提出批评。第三十四条监控人员工作期间记录不完整不及时的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元,并提出批评。第三十五条监控人员玩游戏、看书、吃零食、电话聊天、听音乐等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元,并写出检讨。第三十六条监控人员上班期间脱岗、串岗、睡岗的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元。第三十七条监控人员上班期间发现收费人员违纪而没按规定处理或收费人员违纪而未能及时发现的, 被收费稽查人员查出或复审录像时发现,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按1月4 日高速稽查通报上“与违纪人员同则”的原则扣罚,并提出警告或待岗学习。第三十八条对收费稽查人员的稽查, 不配合、不提供录像资料的,处罚当事人元,并提出警告。第三十九条对私自涂改监控记录、删节篡改监控录像的当事人,处罚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转岗等处理。第四十条与收费人员联合作弊, 一经发现, 核查属实, 一律辞退或开除。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各收费站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管理细则。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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