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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2016年度纳税筹划期末复习资料小抄—案例分析(最新已整理)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万元) 由于征收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购销业务,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合同金额。 O.3 ‰的印花税。 A 公司应纳印花税税额=1 000 × 0.3 ‰=O.3( 万元) 因此. 方案一 A 公司的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 1000 0.3 6.03 60.3 ??× 100 % =6.663 % 方案二: 租赁期满后,A 公司将设备收回, 即设备的所有权不转让给承租方, 按照相关规定应缴营业税, 不缴增值税。融资租赁业务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 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作为应税营业额。则A 公司收回残值为:A 公司收回残值= 10 585 × 2=11 7( 万元)[注: 公司购入该设备时实际成本为 5 8.8 万元,使用年限为 1O 年,因此折旧率为 10 585 ×l 00 %,在方案二中预计租期为 8 年,则剩余年限为2 年。]A 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 (800+117-585) ×5% =16.6( 万元)A 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6 × (7% +3 % )=1.66( 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 对其他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不征收印花税。因此,A 公司在方案二中应纳印花税为零。因此. 方案二 A 公司所承担的整个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 117 800 1.66 16.6 ??× 100 % =1.99 % 比较以上 A 公司的两个融资租赁方案,很显然方案二优于方案一。 25. 约翰是美国某公司的高级顾问,由于工作的需要,他于 2009 年6月 20 日被派往公司在北京投资的一家合资企业工作( 非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 美国总公司每月支付给约翰折合人民币 50000 元的工资收入( 暂不考虑已纳税款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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