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簿应详细记载学习情况,个人笔记簿全面反映个人学习的内容、心得和成果等。学习签到簿和学习记录簿统一要求、统一格式, 由办公室保管, 县教育督导室定期检查。个人笔记簿不得以工作笔记簿代替,不得记录与督导理论学习无关的内容。督学责任区应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档案,集中反映督学学习考勤、学习内容、学习成效、考查结果等原始资料。学习档案由责任区督学办公室建立并保管。三、研讨制度督学责任区应紧紧围绕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 紧密结合督导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集中研讨活动。集中研讨事先认真设计选题、组织开展调研、普遍撰写文章、确定重点发言。通过讨论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 真正使集中研讨开展得卓有成效。督学责任区全年集中研讨不少于 12 次,每月开展一次。四、自学制度责任区督学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基础上, 坚持开展个人理论自学活动。自学内容以集中学习内容为基础, 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爱好,广泛阅读理论书刊,深入进行理论思考,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县教育督导室对督学的自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教育督导过程记录制度教育督导过程记录是真实反映被督导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规范教育过程记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应该按要求填写好督评学校、督评时间、所属责任区、记录人和督评负责人。二、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应该据实填写好督评内容, 所采取的督评方法。三、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应该将事前准备好的督导评价工具按要求进行全面如实填写好。四、督学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对督评学校的亮点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以写实的形式填好。五、督学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应该将重要的证据信息收集并进行认真填报。六、对于督评学校应推广的经验和要改进的工作应形成督导报告,督导评价报告要做到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结合,充分反映学校的特色与不足。七、督学在督导评估后要以事实为依据下达评估结论, 做到观点鲜明、材料具体、语言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