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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基层税务分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标准文书格式及相关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5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6 年度存在如下涉税违法嫌疑: 1、…。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请批准予以立案查处”。立案依据不需引用定性条款。 4.“局长批示”:“局长”根据审批权限设置,一般为分管副局长。下面涉及“局长”二、相关业务操作说明该表格格式为 TF2006 版本(稍有修改,将“法人代表”改为“法定代表人”), 与省局文书格式基本一致。]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案。三、规范性问题及其他常见问题 1.项目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文字表述不规范、不严谨。 2.立案时间、条件把握不准确,立案时间偏早或偏迟,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造成程序违法。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文书样式》,立案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属于本机关的地域管辖范围,二是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管辖范围, 三是属于本机关的级别管辖范围。 3.立案依据引用错误。浙江省 XXX 地方税务局 XX 分局询问通知书浙X 地税× 询通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请于年月日时到 XXX 地方税务 局× × 分 局× × 办 公室就税务问题接受询问。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地址: 浙江省 XXX 地方税务局 XX 分局(盖章) 年月日说明 1.本文书格式为 TF2006 版本格式,与省局文书格式一致。 2.询问是为了查明案件情况,当有足够的书证、物证等其他证据,无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也能证明违法问题时,也可以不作询问。 3.对现场询问是否使用《询问通知书》不作要求。 4.关于多次询问如何下发《询问通知书》问题。如询问是在同一天对同一对象涉及同一询问内容的不需再重复下达《询问通知书》,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再次询问则应按对象和次数分别下达《询问通知书》。 5.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被询问人并取得送达回证,一份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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