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 企业全部建档。(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政府) 2. 运用质量信用信息, 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将质量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运用于各级实施分类监管, 实现与全市社会信用平合的衔接, 及时传递提供质量信用信息, 定期发布质量失信“黑名单”,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营造崇尚诚信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 县质监局)(十) 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质监系统技术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更好地发挥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 拓展- 10- 平台在产品研发、质量分析、培训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功能。要注重检测服务平台自身建设, 做大做强, 做出品牌。鼓励和发挥现有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产品质检站在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政府加大对检验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投入力度, 在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的综合性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不断提高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 县质监局、县政府) ( 十一) 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鼓励引导广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育质量工作后备人才。启动强制配备具有质量专业资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制度;2015 年前在全省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企业中, 全部配备具有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的质量管理人员。 2012 年在 5 家企业推行出厂产品质量负责人签字制度, 之后逐年扩展, 强化企业的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企业一线员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 加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质量培训教育, 提高经营者和劳动者素质。( 责任单位: 县质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步骤(一) 工作落实阶段(2012 年5 月一 2012 年 12月)。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总体要求, 结合各自实际, 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