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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试卷-word资料(精)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该区域形状不规则,且面积分散零散;领海则是领海基线朝向海洋的一面的, 12 海里等宽带所覆盖的水域和底土。 b.法律地位的不同:内海在国际层面与一国陆地领土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岸国对其享有完全主权。相比之下,沿岸国在领海的主权则受到一定限制,既外国船舶无需沿岸国许可,就可依照国际法规定在领海中无害通过。 3.海洋争端的解决原则为和平解决原则。方法:a.调节。是国际争端政治解决的一种方式。通常由争端各方协议成立的包括第三方参加的调解委员会负责调查争端的事实,然后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 敦促争端各方达成协议。b.仲裁。既争端当事各方自愿将争端交付他们自己选任的第三者仲裁员裁断,并互相约定接受裁决结果。 c.特别仲裁; d.国际法院裁决; e.其他途径 4.公海自由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公海六大自由为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捕鱼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 5.是在领海以外而又毗连于领海的一个区域,在此区域中,沿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对违法者行使紧追权。四、论述题。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 200 海里以内是一个重叠的区域,沿海国的权利也有重叠。不同: 1、依据不同。大陆架是自然形成的事实依据,专属经济区需要国家主张(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并不是根据事实本身所存在的权利,而沿海国必须宣布建立其专属经济区并说明其宽度),否则仍是公海; 2、范围不同。 200 海里是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是大陆架的最小宽度。 3、权力和义务不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对所有的资源都有主权权利,而沿海国对大陆架的主权权利仅限于海床和底土的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当在国际法法院规约第 38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定,以使得公平解决。这条规定与关于大陆架划界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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