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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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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根据韶关市纠风办《关于开展年度韶关市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检查通知》要求, 我院立即组织相关部人员进行自查, 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我院年度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为 93 %,自主采购药品为 10 %,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 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 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 在药品回款方面, 做到每月回款, 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实事求是, 上报数据真实, 在上网采购中, 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 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 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 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 医院专门成立了药事委员会小组, 制定相关制度; 采购药品工作中, 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遴选,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通过讨论选择待采购的药品。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保存采购清单。卫生院所有药品均在采购挂网药品,无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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